按照《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山东省就业工作绩效评价办法(试行)>和<2021年度就业工作绩效评价标准>》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综合考虑各市就业核心指标完成情况、资金保障情况、重点群体就业情况、就业创业服务成效情况等因素,拟向省政府推荐表扬激励的2021年度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为济南市、东营市、泰安市、菏泽市(按行政区划排列)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至4月27日。如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(实名)形式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。 联系电话:0531-51788106。
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2日 |